研究观点:IP不是万能的,转化IP放大IP的能力才是判断项目的关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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变革家,专注创业项目拆解,帮股权投资者把好第一关!现在文创领域投资,要是不说个IP的事好像那就等于你没入门。这两天互联网大会中频频传出这个大佬那个大牛对于IP的看法和投资逻辑,结合笔者接触和分析研究的创业项目来看,笔者认为,目前很多投资人和创业者对于IP进入了一个严重的误区。

最明显的莫过于大家认为只要掌握了已有的IP,很多人都听说过它,那么我再去做它,它爆的可能性会大很多,或者它注定就会爆了。他们认为IP可以降低这种不确定性。那就等于躺在了钱袋子上,做成大电影、做成网剧、做成游戏等,都能分分钟进行变现。
但是事实上,已经有n多的案例打了脸?比如改编自《鬼吹灯》的《九层妖塔》的票房结局,就是一个例证,而且鬼吹灯还是决定的超级IP。对于IP,笔者是有以下的观点来看待其价值。
1、IP其实已经远远超过了其狭义的“知识产权”的概念,笔者认为,IP更应该界定为具有同一的情感连接点或者稳定的心理的一个群体,用一个群体来界定IP我觉得更加准确。从这个角度来看,一个已经成型的IP,实际上是已经具有某个连接点的稳定人群,但是既然是群体,那么它就是活的,不是死的,意味着在转化IP和放大IP时,必须放在这样的维度下考虑问题,才是准确的。
2、转化IP和放大IP的能力是看一个IP项目能否成功的关键点。以大家现在经常用到的一个例子,比如从网络小说或者一个小说,完成了IP的蜕变,那么很自然大家都进行了网剧网大的转化,当然更有实力的会直接进行院线大银幕的转化。但是在这个过程中,你必须要考虑IP所对应的是一个具有自主意识、自我需求的群体,因此,IP改编就必须要考虑受众在视频媒介下的需求变化。同样是一个90后的IP群体,如果放到网剧网大的角度看,大家的需求是:节奏快、质量高、故事精、表达奇。如果你的改变不能满足这样的在网剧网大上的需求,即便你是超级IP,效果依然惨淡,比如爱奇艺的《盗墓笔记》,相信大家记忆犹新。如果转化能力强的话,即便是原有的IP不是那么强,转化后会带来极大的放大。典型的例子就是《琅琊榜》,在原来小说状态时,远没有后来电视剧时如此的火爆。
另外关于网红,我认为它基本上不可能形成IP,原因就在于网红所形成的粉丝群体往往是短寿命的,很难形成长期稳定的一个群体,所以从这个角度看,网红想做成具有IP的效果,绝大部分是没有希望的。还是要像罗胖一样,抓住PAPI酱当红之时,能变现的抓紧变现,落袋为安。
本文作者:于一,变革家专栏作者。了解更多决策参考信息请添加变革家小秘书(添加时请注明“姓名-公司-职务”方便备注);转载请注明作者姓名和“来源:变革家”;文章内容系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变革家对观点赞同或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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